经济林改造项目被指弄虚作假损害农户正当权益

2024-05-09 17:11

 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要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建议、意见、呼声和要求,关心群众疾苦,接受群众监督,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服务。近日,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巴彦塔拉镇宝日花嘎查的农户致函有关部门,反映当地经济林改造项目涉嫌弄虚作假,损害了农户的正当权益。

 

    

 
       2020年通过政府招商引资,我们村还有邻村嘎达莫瑞村与内蒙古旭美乾宇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孟某龙签订30年经济林改造项目合作分红型合同。通过村委会签的合同,2023年农户才拿到合同,发现被篡改,与原合同不符。栽植树种锦绣海棠和元宝枫,合同约定5年成林,验收合格国家造林补贴归该公司。两个村的项目,由嘎达莫瑞村支书赵某江管理,至今成活率也都没有达到国家验收标准,造林补贴基本已全部领取。
 

      

 
       该公司以对外承包林地收取承包费为主,不注重树木经营管理。春天栽植,到秋天树木全部死掉,造成今天有1200多亩防风林没有树木。在村北有1200亩项目区,现在是幼林、残次林,也是由于过度耕种造成的结果。在每个项目区树地头的树全部被毁掉,肆意耕种农作物。2021年防风林被赵某江自己耕种,种红小豆,把春天栽的树种全部毁掉。2023年防风林还是被赵某江耕种,牧草,高粱,荞麦,把春天栽植榛子树种,到秋天基本全部死光。
 

      

 
       2023年春天,我们农户按照合同约定,想收回林地,去阻拦耕种林地,镇里使用手段威胁打压农户,还威胁村支书。后来通过村委会农户与该公司签订承诺书,如果到2023年底成活率达不到80%,该公司无偿把林地退还给农户。2023年赵某江把两个村项目林地承包给吉林人张某民,承包期两年,到2024年底,大概每亩440元,两个村加起来好像是7000多亩,种植月见草,月见草高度把树木全部覆盖住。
       根据合同约定,该公司违约赔偿农户每年每亩地200元,农户有权收回林地上的投资和种植,终止合同。现在农户想收回林地,赵某江的弟弟赵某海强行霸占农户林地,进行深耕深翻,破坏林木根系,使林地资源受到严重损害,严重违反了通辽市“通政发(2024)第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林草湿地资源保护,严格规范林间种植行为指导意见》,以及“通政发(2024)第28号”文件《关于加强执法监管执行打击乱开垦林地草原行为的紧急通知》的规定。该项目区每年耕种都没有任何审批手续。
 

    

 
       根据资料显示,2023年4月份,孟某龙把公司转让给一个叫佟某芳的人。孟某龙伙同赵某江瞒着村委会与农户,把两个村项目合作林地一同转让,转让费听说是800万元。到现在,他们还以孟某龙的公司欺骗农户,把林地当成耕地去种植。2023年6月,农户韩某明在自家林地种植的黄豆幼苗,被赵某江强行耙掉。
       2023年9月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过群众电话反映,来到我们村督察。提前与当地镇领导打了招呼,按照规划好的路线、地块走形式主义,听从当地领导一面之词。当地镇政府领导不让查看严重地块,种高粱的地块根本就没有去看,就说没有看到。在整改文件中弄虚作假,欺下瞒上。在督察组来之前,镇领导李某某给我村支书打电话,让找几个群众向着政府说话。村支书没有同意,就说他政治站位不明确,当天下午就被停止工作。
       百姓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希望上级领导能够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出发,倾听民声,体察民意,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依规公正处理,为我们农户主持公道。

来源:新农村建设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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