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方诉称透析时发生医疗事故,院方隐瞒实情并伪造病历

2024-04-20 13:57

 “我母亲刘某兰在黑龙江省方正县人民医院透析时发生医疗事故。事发于今已有一年半的时间,无论是司法鉴定还是医学鉴定都无法启动,院方态度冷漠,致使当事人维权受阻。”近日,事件当事人原告刘某兰的女儿林某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2022年10月9日(周日),我父亲陪我母亲刘某兰去往哈市医大二院复查眼睛,当天去当天回。晚上回来时向社区人员报备,社区工作人员刘某说:现在从哈市返回是“3+4”政策,得居家隔离三天,健康监测四天,门上贴封条。我父亲说:我们这是透析患者,隔一天一透析。每周固定周二、四、六是透析日,居家三天,出去透析怎么办?社区工作人员刘某说:那我请示一下吧。
       2022年10月10日(周一),与社区工作人员及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怎样安排透析。
 

       

       这时候我已接到我父亲电话,了解了事情经过。我跟我父亲说我与他们电话联系。随后,经与社区沟通,逐级联系到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冯主任、裴书记等相关领导。最后确定是隔离人员不能出县。但透析人员属于特殊群体,按规定走绿色通道,方正县里绿色通道指定医院是方正县人民医院,由疫情管控指挥部给联系,用120救护车闭环转运患者到方正县人民医院透析治疗,转运费用自理。我们也就同意了。
       10月11日上午9点(周二),120车带透析室护士到我父母家,给我母亲采血用于转院透析前感染四项(乙肝、梅毒等)检验。化验结果出来没问题。下午1点,120车又到我父母家,接我母亲到方正县人民医院透析室透析。下午1点30分开始透析,是年轻护士潘某进行穿刺操作的(操作匆忙,因为马上要交班)。右臂有常用的血管通路及回血静脉,但潘某护士选择了不常用的右下肢血管回血。大约在2点30分左右,我母亲呼唤我父亲快过来,这时候透析单间只有我母亲一人,工作人员都在护士办。
       听到我母亲声音,我父亲赶紧到透析单间,就看见床单上有好大一摊血。我父亲马上喊医生和护士……目测床单上有30*50cm面积血迹,且褥子已湿透,血色鲜红,透析管道里也布满血样液体,当时上面的瓶子里鲜红色液体向上呈喷射状。此时透析机器为报警状态。
       约2分钟后,护士长许某颖和护士赵某楠赶过来,重新选择血管穿刺后将体外透析管道里的液体大部分输送回体内,宣布本次透析结束。根据现场观察,这一大摊血是穿刺针位置流出的,平时每次透析时间是4小时左右,这次透了不到一小时就因透析穿刺失败终止透析,且对大量失血无任何救治措施。
 

       

       我母亲下了透析床,在我父亲的搀扶下到了透析室护士办。当时,我三舅刘某州要求给我母亲测一下血压、心率,随后护士拿来血压计测量,检测值高压175,低压80。当时医生王某说:没事,高压高是紧张来的。这时候,我父亲准备给我母亲穿外衣,我母亲说道:这地方再也不来了,好悬没交代这!这时候,我三舅说联系120救护车回家吧,护士长许某颖打的电话,通话说是120车都出去了,让稍等一会儿。谈话间半个多小时过去了,我三舅对我爸说:你们在这等着吧,也观察观察,看我姐迷糊不迷糊,我回物资库出防疫物资。
       随即,我三舅就下楼往物资库走。刚走到物资库就看见120救护车回来了一辆,我三舅就返回到透析室,准备把我母亲送上救护车。我父母走到透析科门口的时候,护士赵某楠说:脚上的绑带(用于止血)还没拿下来呢。护士长许某颖说:上车再拿吧。
       就这样,我母亲在家人的搀扶下走到外面的救护车停车位置。我母亲走到救护车门口时已没有体力了,我三舅和我父亲基本是将我母亲抬上的救护车,这段时间大约有5分钟。上车后,我父亲协助我母亲立即取下了脚上的加压止血绑带及脱脂棉压滚。至此,从用上脱脂棉压滚、加压止血绑带到取下,至少有四十分钟的时间过去了。我国现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第十五条 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请问:这四十分钟透析科的医护人员都有哪些有效救治措施?就本次治疗患者的止血处理及何时解除止血措施医护人员有无责任?
 

      

       10月12日(周三):今天我母亲又到通河县康华血液透析中心透析,因昨天在方正县人民医院透折失败,眼皮浮肿严重,所以加透一次。我母亲在康华血透中心已经透析治疗半年时间了,每周透析三次,每次透析四小时左右,平时为周二、四、六透析。今天到通河很顺利的透完四个小时,只是上午到透析中心做透析前准备工作时,刘某国医生问我父亲:我看老大姐怎么跟前几天不一样,看起来很憔悴,好像一点力气都没有。我父亲向他说了在方正县医院透折脱针大量失血的情况。刘医生说:透析失血之后,没给你们做个化验吗?我父亲说没给做化验。刘某国医生说:那明天在这儿做个化验吧,看看血色素怎么样。昨天晚上母亲一直感觉右腿疼,特别是透折时的穿刺针眼疼,今早起床后,走路费劲。
       10月13日(周四):今天我母亲正常去通河县透析。到透折中心后先采了血(送往通河县中医院化验用),然后开始透析。到11点多顺利完成透析后,父亲与母亲返回方正家中。下午一点多,化验结果出来后,透析室的刘某国医生用手机拍照将化验单给我父亲发过来,一看结果:白细胞数目15.00*10~9/L(参考范围:4.00~10.00),血红蛋白浓度85g/L(参考范围:女110~150g/L),检验时间:2022-10-13 9:05,对比2022年10月11日透析事故当日血透前检验报告单结果降了14克(报告时间:2022-10-11 10:14:43);2022年10月14日方正达康综合门诊部的检验报告单结果:白细胞数目13.4*10~9/L;血红蛋白82.0g/L。采样、送检时间:2022/10/14 8:15,血红蛋白结果对比2022.10.11透析事故日血透前检验报告单结果降了17克。
       一般情况下,人体血红蛋白每下降一克相当于失血量40毫升左右。根据换算,透析事故日的失血量在560ml~680左右。随后,在我三舅的陪同下到了方正县人民医院门诊就医,值班医生吴某杰说:血项(白细胞)这么高,得点抗菌素,但咱医院门诊不让点滴,就得住院能点。我三舅说:那我大姐平时在通河县透折,隔一天透一次。吴大夫说:那不行,住上院就不能出去了。我三舅说那我们自己找地方点吧,这样又来到了达康医院就诊,点一部美洛两林。达康医院静点室在二楼,母亲因右腿疼痛严重,走不上去,护士说,那就在一楼护士办点吧。就这样,在一楼护士办点了一部药。
       10月14日(周五):今天母亲继续到达康医院点滴。点的是美洛西林,加一部甲硝唑。九点多钟我三舅来到达康医院看我母亲,我父亲跟我三舅说,你大姐这两天还总右腿疼,右大拇脚趾有点变黑了。我三舅说快把袜子脱下来,看到了脚趾情况很惊讶,当时医生,护士闻声也过来看看,说血项这么高是这个脚趾变黑来的(引起),一会儿赶紧上县医院外科看看吧。这样11点就来到了县医院门诊外科,程某帮医生值班,他说做一个双下肢彩超吧。做完彩超,姜某明副院长也在门诊外科,经姜院长诊断,这个脚趾是缺血性坏死,这得赶紧治疗了,发展很快。这时我三舅问姜院长,缺血性坏死多长时间能导致脚趾变黑?姜院长说,严重的话一天就能。这时我三舅马上给透析室护士长许某颖打电话,说我大姐做个化验,血项15000(白细胞数目15.00*10~9/L),血色素85克(g/L),右大拇脚趾变黑了,你现在来门诊外科一趟吧。过几分钟后,护士长许某颖、王某医生、护士潘某来到了门诊外科,我三舅就问潘某护士:你扎针的时候,这个脚趾是这个颜色吗?潘某护士说:不是这个颜色。许某颖护士长说:该怎么治就怎么治吧,我去和院里说。这时候我三舅问姜院长:象我大姐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还让我们去达康医院点吗?姜院长说咱医院门诊不让点滴,不行还去达康点吧。我三舅问姜院长还用点什么药,姜院长说:用点血塞通和前列地尔吧。就这样,下午又到达康医院点的血塞通和前列地尔。
       10月15日(周六):今天我母亲正常到通河透析。到通河透析中心后,我父亲请透析中心的刘某国医生给检查一下右脚情况,发现右大脚趾变黑加重并有点向脚背发展。刘医生说:赶紧上哈尔滨吧,别耽误了。这时候我父亲给我三舅打电话,说你大姐的右大脚趾变黑加重了,透析这的大夫说赶紧去哈尔滨治吧。我三舅说:你们在通河透析完就赶紧到方正县医院来,我在这等你们。后来我三舅和三舅妈王某艳、我三姨刘某芹一起到了刘某光院长办公室,跟刘院长说明情况。我三舅说:我大姐脚趾变黑是在咱这透析室透析时脱针失血过多之后造成的,刘院长说:让姜院长到一楼门诊看一下患者,该怎么治就怎么治。姜院长诊查后说:上哈尔滨吧,到那好好查查。这时,刘院长和姜院长商定院里派一辆救护车送我母亲去哈尔滨治疗。当天下午4点多出发,到医大二院已经是晚上6点多了,当时门诊没有血管外科医生的号,只能去急诊外科,到急诊外科值班医生说:想住院必须去门诊那边才能办理,因门诊那边没有血管外科医生的号,所以今天没有住上院。
       10月16日(周日):今天早上6点钟,我三舅等家属打车带我母亲到哈医大一院就诊。到了医大一院门诊部,得知周日医大一院也没有血管外科医生的号,所以还得去挂急诊。到急诊外科后,医生说住院得到门诊办理。就这样,通过急诊还是住不上院,一行人来到了急诊科外边正发愁的时候,一位志愿者见状就过来问:你们挂哪科?我三舅告诉他想看血管外科,他说他能帮助解决这个问题,就是得收费。当时因为太着急,早点看上病、住上院,就答应了他的要求。此人又说住院必须得有医大一院的核酸报告,没有找谁也不行,现在赶紧做,4—6小时能出报告。就这样,经过这个志愿者的帮忙,今天下午4点多终于住上院了,住到了医大一院血管外科。上午10点多钟,家人们还带我妈去医大附近的一家诊所,点了一部抗菌素,因昨日从家到哈市来,没时间打针,今天再打不上针,怕间隔时间太长,所以赶紧就用上一次抗菌素。到市里大医院看病,同时又有疫情管控要求真的太难了。住院后,先后做了下肢血管彩超及下肢血管造影等检查,超声结果报告“右下肢动脉频谱形态异常,考虑近心端病变;右下肢动脉内膜增厚并多发斑块;右下肢股浅动脉阶段性狭窄(50—69%);右下肢胫前动脉、胫后动脉阶段性狭窄;右下肢静脉(可探及段)未见明显异常。血管造影(下肢动脉256层螺旋CT血管成像)报告左侧胫后动脉、腓动脉及右侧胫前动脉多发闭塞,下肢动脉粥样硬化改变。医生说这种情况发展很快,得做介入手求,先解决血管问题,然后处理脚趾。就这样,于2022年10月20日在医大一院血管外科实施“右下肢动脉造影;血栓抽吸;球囊扩张术”。根据术前术后的“肢体血管彩色多普勒节段压力检测”报告对比,手术明显改善了右下肢股、腘、胫前胫后动脉血管血运,手术成功。其中“血栓抽吸术”主要是针对急性血栓动脉内含有大量血栓的治疗。术后住院到第九天,医生说:你们可以出院了,现在右下肢的动脉已经通开了,介入手术通不到脚的末端血管,这就得慢慢恢复了。回去隔一天换一次药,控制感染,坏死的大脚趾回到你们县医院骨外科就能处理了。这样在2022年10月24日,我三舅和县医院刘某光院长说明情况,刘院长派120救护车到哈市接我母亲出院。
       2022年10月26日(周三):三舅带我母亲到县医院找姜院长,让其查看一下右大拇脚趾,换一下药。姜院长打开纱布一看,大拇脚趾跟部已化脓了,第二个脚趾根部也黑了。姜院长说这还有坏死的可能,还得去上级医院就诊,不然这只脚怕保不住。这样几人来到刘某光院长办公室商量,姜院长向刘院长说明情况,刘院长说那就去哈市吧。因为体验过大医院入院艰难,方正县医院又处理不了,这种情况下我三舅刘某州请求方正县医院联系上级医院接收治疗。随后,院方姜某明院长联系了哈尔滨市第一医院(与方正县医院是医联体合作单位)普外科。我当时经查询认为应该挂骨科,但是我三舅说医院给联系的普外科,就到普外科吧。就这样,刘某光院长又派救护车送我母亲及几名家属来到哈尔滨市第一医院。
       2022年10月27日(周四):哈尔滨市第一医院普外科一张姓医生(姜院长联系的普外三科主任周某忠,这位医生应该是周某忠安排的)接收我母亲入院治疗。当日下午做了ABI(踝肱指数)检查,左侧ABI指数是1.01,属于周围血管正常值;右侧ABI指数是0.78,属于周围血管轻度病变。2022年10月29日(周六),周某忠医生找到了我父亲,又与我电话联系沟通说,已经做了踝肱比检查,还得做一个下肢血管造影,看看右下肢血管情况。做完血管造影检查,再考虑这个大脚趾怎么处理,还得找骨科专家会诊。后来才知道,这次周主任事先交代的是做血管造影检查,但实际上于2022年10月31日做血管造影检查的同时,周某忠医生还对我母亲实施了右侧颈动脉球囊血管成形术+腓动脉球囊扩张+股腘动脉膝下动脉造影术三项手术治疗,术前没有做交代(2023年1月4日第一次复印病历没有这个手术知情同意书,2023年11月29日、11月30日第二、三次复印病历时发现增加了手术知情同意书,市一院普外科病历中部分内容涉嫌伪造,增加的部分文件真实性待痕迹鉴定),术后没有相关检查。后续普外科周某忠医生联系了骨科李某刚医生来会诊,诊查后李某刚医生说:这个大脚趾现在就得截,防止往上发展。这样在11月5日转到了骨科,于11月8日做的右足截趾术。在术前李某刚医生与我沟通,二脚趾跟部也坏死了,应该是保不住,如果这次不处理掉,可能要往上发展。我同意了李某刚医生的治疗方案,大脚趾、二脚趾一起截掉。术后,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创面还是没有愈合,李某刚医生介绍过这种坏死感染后的伤口不易愈合。12月初,李某刚医生与我沟通说可以出院回家了,回去后在你们当地医院的外科换药就可以,每隔一到两天换药一次,不再感染的情况下,两个月左右能愈合。随后,我与社区联系询问疫情管控要求,权衡后于2022年12月9日在哈尔滨市第一医院办理了出院。因在方正县医院透析问题解决不了,只能去通河透折,所以出院当天回到了通河县的租房地址。方正县医院透析科的护士长在2022年10月11日透析出事后在护士办聊天时就告诉了:“以后还是去通河透吧,在那租个房子吧。”实属无奈!
       2023年2月上旬,母亲感觉右下肢疼痛,并且患肢有发凉、麻木的情况。此后症状逐渐加重,开始出现静止时疼痛,夜间明显。后于三月初到医大一院门诊复查,并于2023年3月18日住院治疗,诊断为下肢动脉硬化闭塞症;慢性肾功能不全;高血压病;2型糖尿病;右下肢动脉介入术后,右束支传导阻滞。手术史:右下肢动脉吸栓球扩术史(2022-10-20);右下肢动脉球扩术史(2022-10-31)。医生了解病情后与我沟通,因患者近期血管介入手术频繁,此次暂不行手术治疗,继续观察,尽量延期手术治疗,不适随诊。遂于2023年3月21日办理出院。
       2023年10月上旬,母亲发现右足第三趾开始有破溃。我得知情况后,马上由内蒙返回并带母亲到哈医大一院血管外科复查。2023年10月8日,哈医大一院门诊彩超报告诊断为:右下肢动脉内膜增厚并斑块(多发);右下肢股浅动脉阶段性狭窄(最细处中下段:70—90%);右下肢腘动脉狭窄(中段,小于50%);右下肢胫前动脉、胫后动脉阶段性闭塞;右下肢静脉未见明显异常。为求治疗,我们同意排床并于2023年10月16日办理入院治疗。2023年10月18日实施了下肢动脉造影,股浅、腘、胫前动脉球囊扩张术。术后右足第三趾破溃创面重见血运,手术效果好。于2023年10月21日办理出院。
       我们曾于2023年5月15日起诉被告方正县人民医院于方正县人民法院,5月18日立案。审理期间,完成两次质证庭审。曾联系委托黑龙江省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哈尔滨大工司法鉴定中心、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三家司法鉴定机构做司法鉴定,三家机构均以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为由不予受理。随后,方正县人民法院通过我方代理律师通知我:建议我方撤诉。我方律师转达法院的意思是:医疗责任需要依据医学专业鉴定判断,没有鉴定意见,法官判断不了、支持不了。囿于法学知识的匮乏,我询问我方律师是否撤诉,律师意见也是建议先撤诉,这样可以组织材料再起诉,否则败诉就无法再起诉了。就这样,2023年9月28日,在法院一汪姓书记员的催促下我们申请撤诉。第一次诉讼以被动撤诉告结。
       2023年10月10日,我到了方正县卫生局行政股申报医学鉴定。但是在联系的过程中,卫生局行政股首先表示根据有关文件,医学鉴定结论不用于经济理赔,只用于对涉事医院的行政处分,所以不主张我们做医学鉴定。经过查询,我们认为医学鉴定是有必要的,所以坚持申报医鉴。但卫生局行政股又以材料缺失(因与被告方正县人民医院提交的申报材料内容不一致,告知我需要方正县人民医院主管领导在我的申报材料上确认签字,形成共同认可的病历材料)为由迟迟不予上报。我随后于2023年12月1日到方正县人民医院医务科,找到了医务科长夏某静,夏科长又联系了徐副院长及分管透析科的孙副院长与我商讨。说明缘由后,院方徐副院长仅凭县医院治疗单记载向我表述该起事件院方没有责任。事发后,方正县人民医院没有对涉嫌医疗事故的病历及透析液治疗瓶、染血床单等材料进行封存,使得方正县人民医院出具的我母亲的2022年10月11日的透析治疗单为伪造病历,所述内容严重失实。几位院方领导同样不主张我们做医学鉴定。因此,可以预料我的材料无法得到院方的确认签字,也就至今无法完成我们向上一级医鉴办申报医学鉴定的诉求。
       2024年2月20日,我方又于“人民法院在线服务(黑龙江)”平台网上立案,现如今方正县人民法院正在组织做司法鉴定,但因故仍未安排鉴定,也没有召开过质证庭。
       我们的诉求,其一,事发于今已有一年半的时间,无论是司法鉴定还是医学鉴定都无法启动,请求上级领导督促相关部门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按程序启动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及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原告合法维权;其二,请求相关部门依法调取原告刘某兰于2022年10月11日在被告处就医的治疗单等文件,依法调取所有涉案治疗医院的病历及病历复印记录,并依法保全所有涉案证据文件;其三,我方于2024年3月22日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黑龙江)”平台上提交了诉哈尔滨市第一医院一案(此院方系方正县人民医院联系的上级医院),但因我是母亲的诉讼代理人,并非专业律师,初次提交审核不通过,请求相关部门能协调两案并一案处理,既节约社会资源又方便百姓。
       反映人保证以上陈述内容的真实性。恳请相关部门秉公审理(鉴定),弘扬正义,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卫生与健康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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