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着火致相邻车间全烧毁,损失千万索赔遥无期

2022-06-01 16:21

  “3月8日11点48分,广东省惠州市长和五金电子有限公司第三栋2号车间发生着火,导致第三栋厂房2号车间着火蔓延燃烧到我们11号车间,最终造成我们车间也全部烧毁,直接损失1000多万元。”近日,在广东省惠州市从事电镀类型产品生产加工的民营企业负责人杨某生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事发至今,问题仍未得到妥善解决。

       
 
       在2019年,本人为了谋生,用打工多年的积蓄和向亲戚朋友东拼西凑来的钱来租赁广东省惠州市长和五金电子有限公司车间,生产加工电镀类型产品。经过几年的起早贪黑苦心经营,生意逐渐有了起色,勉强养活了几十位工人,还没来得及偿还借来的投资款,却因为一场原本可以扑灭的大火,酿成人祸,致使本人靠几年来的心血和生命换来的财物瞬间化为烟灭。
      
 
       面对几十位工人的家庭生活悲惨困难,有工人靠这微薄的工资供千里之外的留守子女读书,有工人加班加点希望能多挣点钱去养活多年卧病在床的父母,有工人从吃饭的钱中挤出来的钱去还银行的房贷,有工人因失业而返贫!而我本人还为此背负了上千万元的债务,每天面临债主们的催债,供应商逼迫。我真的失去了生活下去的希望,面对和我一起打拼的工人,我不忍离他们而去。相信政府,相信法律正义会给我一个公正的答复。
      
 
       3.8特大火灾事故是天灾,更确切的讲是人祸。长和公司车间, 长期管理混乱,在屡次整改不达标、不落实的情况下,却每次都能够在有关部门的眼皮之下正常的违规生产。长和只所以能够无视监管部门的监管,可想而知,其后台和靠山有多么强大。面对如此强大的后台和实力,我杨某生在他们面前是何等弱小。他们可以无视我一个打工者,可以利用职权恐吓我们可怜的工人,但是他们不能无视党纪国法。
    
 
       目前仍然正常运作经营的长和公司对受害人杨某生没有任何赔偿。长和公司各车间消防设施几乎没有,相关监督部门也熟视无睹,车间照常违规违章生产。法律在此如此苍白,监管如同虚设。消防部门出具的惠阳消火认字(2022)第0005号《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内容,与事实不符。其背后是否隐藏了什么秘密,不得而知。
       受害人杨某生向当地相关监督机构如实反应事实情况,表达个人诉求,恳求一个客观公正,真实的解决;向当地市消防、应急管理和环保部门及区相关部门反映和汇报,至今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5月10日,得到惠阳区消防部门领导田某的通知,受害人杨某生和其四十个工人一起来到长和公司如实向消防领导汇报,带领市消防领导廖某去各车间查看消防设施是否达到复工复产的条件,而现场的一位领导看完后,却说他可以顺风而过,视而不见。不仅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受害人杨某生和四十名员工还遭受不公。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终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为依归,要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成效的核心评判标准。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有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就高,社会公平正义就获得了保障。恳请上级领导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维护百姓正当权益。
 
来源:晨报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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