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股份拟发行100亿元可转债 否认占用基本农田

2020-12-14 22:06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4日讯 12月11日晚间,牧原股份披露了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12月9日晚间,牧原股份发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显示,公司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亿元(含100.00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23个生猪养殖项目、4个生猪屠宰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证监会在《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要求牧原股份说明,募投项目是否经有权机关审批或者备案,是否履行环评程序,是否在有效期限内,是否取得项目实施的全部资质许可;募投项目用地是否落实,是否履行用地所需的决策或审批程序,是否符合土地用途,是否存在占用基本农田等违法违规行为;募投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的联系,是否涉及拓展新业务,是否符合相关行业政策和当前市场情况,募投项目实施风险是否充分披露。

  牧原食品在回复中表示,生猪养殖项目和生猪屠宰项目已履行了项目备案与环评程序,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无需履行项目备案与环评程序。本次生猪养殖项目和生猪屠宰项目已履行了必要的备案和环评等审批程序。生猪养殖项目和生猪屠宰项目是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产能扩张,并非新增的业务领域,项目的实施无需取得特殊的资质许可。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前,公司将及时办理项目实施所需的各项业务资质,确保项目实施的合法合规性。

  回复显示,截至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本次生猪养殖项目的用地均已落实,并履行了用地所需的决策或审批程序,符合土地用途,不存在违法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等行为。公司通过承包或租赁的方式取得集体所有或国有的土地使用权,用于生猪养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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